[摘要]新版初二今日说法观后感多篇为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今日说法》将“处庙堂之高”而忧国、“处江湖之远”而忧民合而为一,并将“高”“远”贯之,释之以“法制”,“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初二今日说法观后感,供大家参考。
今天我观看了电视节目《今日说法》,其中的一个案例令我十分震撼。
今天的《今日说法》内容是关于家庭暴力的,一开始先播放了三个典型案例。第一个案例的受害人是九岁的婷婷,她的父母在他两岁时离婚了,他跟着她的继母和她的父亲生活,每天的一日三餐都由婷婷做,否则爸爸就会打她,还会用铁棍打她,当我看到婷婷的小腿上那碗口大的溃烂的伤口时,我震撼了,这是什么父亲啊!不光腿上的伤,婷婷的背上也被她爸爸用铁棍打的青一块紫一块的,脸上的抓痕更加让我震撼。婷婷只是一个天真无邪的九岁小女孩啊,就是大街上的陌生人恐怕也下不去这样的狠手吧!何况打他的还是她的亲生父亲,这个爸爸简直是禽兽不如!
更可恨的是,有些善良的人给婷婷送吃的,她的继母看见一次就打他一次。我看到这里心里十分气愤,我想你自己懒就懒吧,不给孩子做饭也就罢了,那些好心人给他吃的你还打他,这是什么品德。
其实我觉得,一个家庭和和睦睦的多好啊!遇到事情不要动拳脚,有烦恼就说出来,让大家帮你分担,婷婷的家庭虽然贫穷,但如果他们团结一心是可以战胜贫穷的。我在此也呼吁家长们要同心协力,只要每一个家庭都团结一心世界上就不会有婷婷这样可怜的孩子了,请各位家长为了自己的孩子,把自己的家庭营造成和睦美满的家庭吧!
一直以来,只要有时间,我每天都会按时收看中央台综合频道12:38分播出的《今日说法》。当然今天也不例外。
我12:30分就坐在了电视剧前,等待着《今日说法》的开始。当我看完今天的节目时,我已经呆住了,我坐在那儿,思考着……
今天的《今日说法》讲述了发生在19岁的男青年郎琪身上的一件事情:19岁的青年郎琪因为欠债,三更半夜竟然手持菜刀看向自己的亲生父母!母亲身受重伤,父亲则当场死亡。郎琪还逼着母亲说出家里的存款在哪里,母亲躺在血泊中,哭着告诉郎琪:“钱在你爸那边的床头柜里,密码是------。”郎琪拿到存折后,还把身上和地上的血冲干净后才逃走。
父母给予我们生命,含辛茹苦把我们抚养长大,我真的不敢相信,郎琪怎么能狠心去杀害生他养他的亲生父母!
现如今,我们的物质生活已经发生了大大的改善,我们都是生活在蜜罐里的娇子娇女,可以说是我们要星星,父母不敢给我们月亮,但是我们更因该明白这一切是如何而来。在父母给我们美好生活的背后,他们默默的承受了多少生活的艰辛坎坷是不为我们所知的。所以,我们要倾听父母的教诲,不要去做一些让他们伤心的事情。
听父母的话,不仅仅是因为他们给了我们一切,更是因为他们生活中提炼的经验,使我们不可缺少的财富。
“可怜天下父母心”,希望我们每一个人能去用心感受这句话的含义!
最新一期的《今日说法》讲述的是一个神秘红衣女子的故事。
故事中的红衣女子名叫王燕,她在外地独自打拼多年,才终于找到了一份在一家外企当验货员的稳定工作,由于工作需要,所以会经常到外地出差去验货。
一次,她要到外地出差,在检票口验票时却被检票员认为手中拿的是假票,检票员便让她在一旁等候,可当检票员再回来找她时,王燕却不见了踪影,王燕可疑的行为引起了检票员的警惕,检票员便立即通知了铁路派出所。
派出所民警根据当时的情况进行了了解:原来,当验票员发现王燕的票疑似假票后,便让她到自助售票机处重新购票,可后来却再也找不到王燕了,经过几番周折,民警在售票处的监控中找到了那红色的身影,最后找到了王燕。王燕对使用假票供认不讳,民警又继续对她的家里进行搜查,找出大量假票。原来,王燕利用职务之便,三年多来共向所在公司报销假票290多张,累计金额达五万元。民警还根据王燕提供的线索抓到了制造假币的犯罪团伙,最后等待他们的是漫长的监狱生活。
通过观看这期的《今日说法》,我深有感触。片中王燕有稳定的收入还不满足,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歧途,最后丢掉了工作还要在监狱反省几年。
这告诉我们,做人就要做一个正直的人、诚实的人,只有脚踏实地,认真工作、学习,你的路才会越走越宽,越走越广,不应该贪小便宜,这样你的胃口会越来越大,最后容易跌入犯罪的歧途。我十分憎恶这种社会蛀虫,总想着不劳而获,挖社会主义的墙角。我希望我们国家的法律能够更加健全,更加严格,让那些犯罪分子无处可钻,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美好。
早上,看了cctv的《今日说法》。大概的内容:一个应该判处死刑的犯人,家里积极筹款赔了受害人3万元。罪犯改判了死缓。我关心的是请的嘉宾的说法。
老百姓认为是3万=减刑,拿钱可以买命。报纸、媒体热议。觉得法律怎可交易,批判的很。相反的,负责案件的法官、《今日说法》的嘉宾认为:可以,无可厚非。
心中颇为感慨,一吐为快。
够判死刑的罪,不会是小事吧!如果不是故意的,也是逞强好胜、不知小心,酿成大祸。若犯人是故意而为。说明犯人的心业已大大的坏了。《今日说法》的嘉宾说法:犯人的权益也是要考虑的。确定有罪的人是要剥夺权利的。受害人的权利你又是怎么考虑的呢?
3万=减刑,法官和嘉宾予以否认。还是报纸故意热炒让他们很不自在。笔者觉得就是:3万=减刑。交了3万,改判死缓了啊,事情就是这样做的啊,怎可抵赖。说这是拿钱买命,你们有什么好抵赖的啊。犯人的母亲说:不该判,我是不会赔的。这不是明摆着的钱与法的交易吗?犯人的家人都这样想了,百姓怎么不能这么想,又怎么错了呢?
法官和嘉宾认为:犯人和受害人可以协商解决。很多的时候,犯人是强势的,比受害人强势的多。协商的结果会让受害人受到的伤害更多、更大。对立的两方面协商,一定是有利强势的。
《今日说法》的嘉宾还说:协商赔偿不可漫天要价。笔者不知道什么是漫天要价。人家被你砍了一只手是赔5万、还是10万,还是20万?你的心大大的坏了且不谈,你就要赔上一只手一辈子能挣来的钱,还要陪上精神损失费等等。受害者不是碰瓷的。要不砍你的一只手试试?法律自有公正的处理办法,何以让人协商解决?
亲爱的法官啊,如果你的孩子被人砍了一只手,要你协商解决,只能跟四处借钱给你5万,
你就不要追究刑事责任了吧?笔者觉得是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的。
换位思考解决问题很重要。社会的很多不公正管理者是有责任的,那些举刀向着孩子的人啊,你们错了,看看那些政府机关幼儿园的孩子吧,他们是多么的可爱!!
民事可以协商。刑事怎可协商?刑事犯罪一定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否则,公平何在、正义何在。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惩罚为戒除啊,是不要考虑施暴者的感受了的。主动伤害他人的,要让其付出惨痛的代价。让其得到受害者十倍的痛苦。要么何来惩戒啊。作奸犯科者轻松过关,无关痛痒,还会来犯的,习以为常未可知哦。凡是故意而为着,期待: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期待,期待。
今天,我看了今日说法,感受倍深。
主要讲了一个乡下小女孩,今年11岁,到镇上一家较大的超市投了两个发夹,三条糖果,塞进了一兜,出超市时被店员发现了打算送入公安局,结果怕轻饶了他,便私自将她困在电线杆上,脖子上挂着个手写的牌子,小偷。被一大群人围观,不仅让小女孩感冒了,还让小女孩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从而引起了店主于小女孩家长的纠纷。
我觉得,店员这样做是不对的,小兰还是未成年人,怎么可以说捆她就可能他呢?再怎么样,把他交给公安局,让公安局教育一下他不就好了么?何必要这样教育他啊!
小兰他还是个未成年的小女孩,偷了点东西,不用这么大题小做吧?伤害小兰,不可以想要这样而让那些想要偷东西的人望而生畏,他们还小,也许,小兰还不知在哪里付钱呢!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万一遇到此事可以和蔼可亲的说:"小朋友,你想要的话,我可以给你,可是不要偷拿哦!"相信那个小朋友都会红着脸,放下东西走人,或者是交钱,也相信他们不会再犯啦!如果把他绑在电杆上示众,那小女孩会多么无地自容,多么难受啊,同学要是知道他是个小偷,他个小女孩会多么难受呀,他要怎么面对老师和同学呀!这些都谈不上的话,和谈好好学习,为国家做贡献呢!
那些店员们,你们说,难道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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