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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违法用地建设经验材料(精选多篇)

时间:2024-11-15 20:30:09
打击违法用地建设经验材料(精选多篇)[本文共7585字]

第一篇:打击违法用地建设经验材料

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建设经验材料

根据区政府关于《xxx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区国资委于5月21日及时转发相关文件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我委监管企业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一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开展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发挥好国有企业模范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作用。二要认真学习领会区委区政府领导指示精神,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积极配合区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落实整改措施。三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并不断完善综合治理台账,认真梳理土地使用、房屋建设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分类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四要健全组织,完善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全覆盖。明确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定期会商、研究解决问题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根据国有企业的特殊性,我委制定相关制度,以部门联动监控,多措并举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和预防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具体做法是:

一、对于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我委产权管理科、企业发展改革科等相关部门不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否则,依法规予以处罚和问责。

二、发现违法用地和擅自开工项目必须立即停止占用和施工。对构成实体性违法,严重影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自检查之日起自行拆除。

三、违反规划许可内容规定,少批多建,擅自改变规划布局,建筑使用性质,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外立面等建设项目必须立即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对擅自增加容积率的要加倍补偿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对严重影响城市景观,侵占道路,绿地文物保护控制地带的,30日内自行拆除。

四、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单位,在限期内不停止占用土地和自行拆除建筑的,由区国资委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执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篇: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汇报

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汇报

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和建设蔓延的势头,昨日,我市专门下发了《******市城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城区规划土地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将依法采取有力措施,严打重管,对城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进行集中整治,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城区规划土地管理工作。

一、综合执法领导小组成立,19宗违法案件被重点督办

近年来,我市各城区私搭乱建、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双违”现象愈演愈烈。为加强和规范城区(含******新区)规划土地管理工作,我市决定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文深任组长的市城区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同时抽调市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城管、住建局、中级法院、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人员成立综合执法大队,各城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也将成立相应组织结构和人员相对固定并不少于30人的执法队伍。

21日,市城区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综合执法领导小组通报了市区19宗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分别涉及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新区。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将对该19宗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进行重点督办,要求相关辖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辖区政府要依法组织强拆。

二、完善奖惩问责等机制,坚决遏制“双违”蔓延

《关于加强城区规划土地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不仅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进行界定,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还建立完善了市、区、乡镇办事处三级巡查报告机制和拆除、考评考核、媒体曝光等一系列机制。

建立堵疏结合机制。我市规定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凡确属住房困难的城乡居民,由行政村、社区和乡镇办事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上报,经审批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对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危房、险房的个别村(居)民房屋,由乡镇办事处经城区、******新区城乡规划部门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允许原址加固维修,但不允许扩大建筑面积。对列入城中村改造的行政村、社区,坚决制止违法建设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拆除。

建立考评考核机制。我市将制定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将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工作情况列入综合目标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相关部门每季度对城区“双违”的存量和增量情况进行汇总,未完成拆除任务又新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将被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相关责任人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建立奖惩机制。市政府对每半年考评在前2名的城区,按拆除面积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奖励,并奖励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指标。对违法违规用地宗数最多或面积最大的,市政府将扣减其下年度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指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对各乡镇办事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项目宗数和面积进行排名,排名后三位的乡镇办事处党政正职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同时,建立妨害城市建设经济补偿金制度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各类违法违规用地单位和个人被列入“黑名单”后,三年内不得在本行政区域内参加土地购置活动,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建筑施工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后,属于本地的建筑施工企业,半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外地企业将被清出******建设市场。

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汇报

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和建设蔓延的势头,昨日,我市专门下发了《******市城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城区规划土地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将依法采取有力措施,严打重管,对城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进行集中整治,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城区规划土地管理工作。

一、综合执法领导小组成立,19宗违法案件被重点督办

近年来,我市各城区私搭乱建、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双违”现象愈演愈烈。为加强和规范城区(含******新区)规划土地管理工作,我市决定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文深任组长的市城区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同时抽调市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城管、住建局、中级法院、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人员成立综合执法大队,各城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也将成立相应组织结构和人员相对固定并不少于30人的执法队伍。

21日,市城区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综合执法领导小组通报了市区19宗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分别涉及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新区。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将对该19宗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进行重点督办,要求相关辖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对违法 ……此处隐藏2570个字……土地执法监管情况汇报,与市区6个国土分局执法大队进行座谈,深入了解相关

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视察报告分三个部分。

一、治理情况

全市国土部门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转变职能,优化服务,落实责任,严格执法,认真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针对用地需求量与耕地保有量的矛盾突出问题,从2014年第十次土地卫片国土资源部启动“15号令”实施问责以来,严厉打击违法用地犯罪行为,2014年违法用地面积下降30.6%,违反耕地面积下降60%,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从31.2%降低到5.81%,目前全市违法用地总数控制在11%、未超越国家红线15%的限度、排序全省倒数第二位,违法占用地呈下降趋势,实现“保红线”目标。主要治理措施有四个方面:

(一)建立监管责任网络。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全市建立土地监管责任体系,把违法用地易发区,编制成全图,定人定岗进行动态和静态监管,实行监管区域、村庄、耕地网格化管理,建立责任制度完善、巡查职责规范、监管主体明确的市、县、乡三级巡查网络,进一步强化违法用地监管体系建设。

(二)强化严厉打击手段。全市各级国土部门创新执法方式,采取卫星遥感监测、违法用地事前制止、督促检查上下联动、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典型案件公开查处、触犯法律追究责任等手段,标本兼治,多措并举,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犯罪行为。2014年以来,不完全统计,全市共移交公安机关涉法土地案件32案33人,查办违法犯罪线索19件,侦破自侦案件48起,移送起诉42人。

(三)持续开展专项行动。2014年以来,开展卫片执法、查处变更规划、清理规范用地、非法转让土地专项治理行动,查处148宗违法用地、收缴罚没款1812.14万元,没收建筑物45.75万平方米,查处变更规划45宗,收缴罚没款657万元,出让金3.5亿元,累计处置土地34344亩、其中盘活置换用地7420亩,为“国省市”重点工程规范用地手续160宗22887亩、公开出让37宗2266亩、已收回罚没款4069.91万元、各类规费(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和土地出让金18.8亿元。

(四)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全市各级国土部门依法行政,严格建设用地预审预报、约谈承诺制度,审批用地从各个业务环节严格把关,谁办理谁监管,建立内部会审、执法监察、反馈预警机制,对违法用地行为实现一票否决制。积极做好重点工程项目用地保障,对重点项目应急用地、临时用地、农业设施用地全程跟踪,减少环节,加快审批。结合全市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的分析和预测,合理布局,科学分配规划期内主要用地指标,优先满足各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加强土地监管,主动服务大局,努力争取增量、盘活存量、管好流量,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

法律解释: 违法用地指,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土地或通过非法交易取得土地使用权;违法建设指,建设单位或个人未依法取得国土、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擅自改变批准内容的建筑体。

二、相关问题

通过调查研究、情况分析,有四方面的问题应该高度重视。

(一)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全市各级土地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基层监管队伍薄弱、人员缺乏,有的国土所只有1人,就市、县两级国土监察执法大队不足120人,监管全市6956平方公里国土资源确实有很大难度,查处违法力量有限,暴力抗法时有发生。

(二)违法用地依然严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在全市10个县区不同程度的存在,小店区、晋源区、尖草平区被市政府确定为违法用地易发区,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改造、宅基地开发、非工程建设、国道省道两侧、农村撂荒农田”等区域土地违法问题较为突出,用地存在“未批先占、少批多占、”和“非法交易、非法转让”等违法违规现象。仅2014年全市村民宅基地违法用地宗数占到违法总数的18%。

(三)土地违法追究偏轻。《土地管理法》第七章法律责任中规定,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给予行政(请关注wwW.)警告、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追究刑事责任。在土地执法实践中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很难执行,多数违法用地行为以行政处罚为主,因违法成本低,追究责任轻,处罚力度小,导致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犯罪行为不断滋长,治理难度加大。

(四)规划用地监管较松。因受利益驱动,在用地立项、规划、审批、施工、建设等环节,普遍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相关部门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尚未形成,监管规划用地情况有一定缺失,致使一些用地单

第五篇:关于依法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通告

tddr—2014—00006通政函?2014?42号

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依法整治违法用地和依法整治违法建设的

通告

为维护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正常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县政府决定在县本级规划区依法整治违法用地和依法整治违法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未经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批准,擅自使用土地的属违法用地行为;凡未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批准,或不按照要求建设建筑物及逾期未拆除临时建筑物的行为属违法建设行为,其所建建筑物、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属违法建筑(简称“两违”)。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两违”当事人应当主动配合调查,依法接受处理。

三、凡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等依法应当拆除的违法建筑,当事人必须在限期内自行拆除;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将依法拆除。

四、相关单位有违法建筑的,必须在限期内带头自行拆除依法应当拆除的违法建筑;逾期不自行拆除的,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五、所有违法建筑物,房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确权登记手续;文化、卫生、工商、税务等部门不得为利用违法建筑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发放有关证照;供电、供水单位不得为实施违法建设行为和利用违法建筑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相关服务业务;已经发放或提供的,应当及时纠正。

六、对拒绝、阻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违法当事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所有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及违法建筑一律按本通告精神处理,依法拆除违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各单位和广大群众要积极支持配合“两违”整治工作。县“两违”整治办公地点:县国土资源局三楼。监督举报电话:8622014、8623129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整顿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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