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租赁合同合集1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山林租赁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山林租赁合同1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 已将 林地壹片租赁给甲方,现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转租给乙方营林,经协商同意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 甲方将林地坐落在 地方,林地总面积 亩(大写 )林地,四至:东: ;南: ;西: ;北: 。(四至界线以附图为准)租赁给乙方生产经营。(林地地下资源、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具体亩数及四至范围以乙方具体种植为准。
二、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租金及租金缴交方式: 。
四、 甲方责任:
(一) 在本合同成立后,甲方会同乙方看察林地,按合同规定,如数移交 给乙方生产使用;
(二) 作为甲方,保证租赁林地享有合法的出租权,不得在租赁期限内进行抵押、另行出租等处分权属行为,保证林地租赁时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争议,若因造林基地权属不合法,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该负责全额赔偿;
(三) 租赁林地系其他人的种植物,若甲方村民在租赁林地上的种植物与乙 方发生纠纷,甲方必须出面协商解决,作好村民的思想工作,保证乙方正常生产;
(四) 甲方帮助乙方加强生产管理,配合乙方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 林地生产经营所有所须办理的有关手续,甲方必须全力协助乙方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
(六)甲方负责办理林地生产经营的有关手续(林权证等)费用甲方支付。
五、乙方责任
(一)租赁的'林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二)租赁的林地只许投入林业科研生产加工、销售。
(三)租赁林地必须加强管理,做好防火、防盗。
(四)在生产建设设施中,不能影响甲方农业水利等设施;
六、林道及林业设施
承包期限内,乙方对造林基地及其投资建设的林业设施享有专有使用权,林地内原有林道及林业设施双方可以共同使用。
七、承包经营权流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之规定,乙方经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书后,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它方式流转。
八、租赁前甲方林地现有的林木均归甲方所有。乙方认为必须砍伐有利生产, 甲方应当办理相关砍伐审批手续, 乙方依法砍伐,乙方应将砍伐的木材归还甲方,费用由甲方负责或折价补偿给乙方,若有甲方自行组织砍伐,应尽早实施,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生产。
九、租赁期间乙方生产需要劳动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的村民劳动力。
十、租赁期间,若遇国家政策的需要和不可抗力因素,若本合同无法履行,应事先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进行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决或终止合同(如国家需要征用该林地,地面物补偿归乙方,土地补偿归甲方)。
十一、本合同不因法人代表变更而终止合同,法人代表更换,本合同仍有效。
十二、合同变更或解除
下列情况之一,皆构成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事由: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造林基地被国家征用;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
(四)合同规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事由。
十三、租赁期满,甲方若有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但无须重新订立合同,但应注明继续租赁的年限。
十四、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奉还给甲方的出租地。
十五、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申请由林业部门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提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
十六、本合同成立双方不得违约,若有一方违约,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乙方若不按期缴纳租金,逾期半年,以自动解除合同处理。
十七、本合同订立由双方签订盖章后方可生效。履行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壹份报备见证单位,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地 村委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见证单位:
年 月 日订立
山林租赁合同2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林地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的标的
1、甲方将座落于林地的地租赁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2、租赁林地的状况及用途:
3、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二、租赁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获利付款方式
乙方付款方式:乙方卖成品时,获得总利润的总和,给予甲方____%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租赁权的收益权。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林地的情况。
3、协助乙方办理水利、电力有关手续及完善基本设施。
4、协助乙方取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农用生产资料和有关政策补贴。
5、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权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有权将租赁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包给第三者。
2、依法享有流转土地和林地的种植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分配权。
3、有权获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农用生产资料和有关政策补贴。
4、流转期间流转土地或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权利。
5、在承租期间对土地和林地的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力的,山林租赁合同同到期或未到期而甲方依法收回租赁林地,有权获得相应补偿。
6、乙方有权在原来林地的基础上享有租赁总面积的百分之三十的改造权,另外百分之七十的园林面积保持不变。< ……此处隐藏12283个字……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
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自留山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自留山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省、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省、市政府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山林租赁合同14出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所属的山岭承包给乙方经营,具体条款如下:
一、承包地点:经双方现场实测面积亩(其中包括荒田面积 亩), 甲方林权证号:
二、山林权属:山岭权属为甲方所有。在承包期间,乙方拥有经营权、使用权和林权及所有的经营权益,甲方不得干涉
三、承包时间:年。从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无续租, 乙方无偿将林地归还给甲方。
四、租金以甲方交山之日起计算。
五、租金交付方式:签订合同、甲方交出林地时预交 年租金,租金每年元。以后每年租
金必须在当年12月底前付清,否则,作乙方违约处理,合同终止。
六、其他:
1、乙方造林后,甲方群众不得进入造林地葬坟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
2、根据林区建设需要,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的山岭内开设林区公路, 及在承包的山岭外开设的原有道路应无偿给乙方使用,不另作补偿。以及乙方在本村水库用水(无定量用水)都为无偿使用,不另作补偿。
3、如发现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乡规民约处理,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林地因发生上述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4、若乙方需要申请砍伐树木,甲方要无条件帮助提供砍伐证件的证明及手续。
5、乙方在清山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6、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租用林地所发生的权属争议,因林地权属争议而导致乙方发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如期交纳承包金属违约,以双方商定日期为期限,逾期六月不交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且甲方有权收回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借故终止合同,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赔偿给乙方。
2、如出现山岭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八、山岭承包给乙方只能作种植,养殖,或另类开发、乙方在承包期间因其它原因如需转让,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应理解给予支持。
九、如因国家建设、采矿需要征收已经承包给乙方的山岭,国家给予的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甲方以实际面积减少乙方付给甲方的租金,减少租金按实际面积比例计算,经营上的补偿(如林木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十、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机耕路为无偿使用,但不准损坏,损坏路乙方必须修复。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平等、互利的 原则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人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时结束,本合同不因双方签订人或法人变更而解除或终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公证人:
年 月日
附件:1、租赁林地的《山林权证》复印件
2、租赁林地的平面图。
3、租赁林地村民签名单。
山林租赁合同15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林地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的标的
1、甲方将座落于 林地的` 亩的林地租赁给乙方从事( ) 生产经营。
2、租赁林地的状况及用途:
3、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租赁期限
承包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获利付款方式
乙方付款方式:乙方卖成品时,获得总利润的总和,给予甲方 %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租赁权的收益权。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林地的情况。
3、协助乙方办理水利、电力有关手续及完善基本设施。
4、协助乙方取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农用生产资料和有关政策补贴。
5、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权利。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有权将租赁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包给第三者。
2、依法享有流转土地和林地的种植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分配权。
3、有权获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农用生产资料和有关政策补贴。
4、流转期间流转土地或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权利。
5、在承租期间对土地和林地的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力的,山林租赁合同到期或未到期而甲方依法收回租赁林地,有权获得相应补偿。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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