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仓储合同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物流仓储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流仓储合同1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租仓场所:
2、租赁期限为年,租期满后再另订起合同。
3、租金仓库租金按元/吨/天计算。
4、租赁期间:免堆场费天,超期堆存费按合同所订元/号/天计算封顶,甲方还要开出一般的地税仓储费发票给乙方作为单位报帐使用的一般发票。
5、转堆费。从原买转入堆场的费用进来的是甲方负责,出去的是乙方负责,每吨元(由乙方负责)。
6、费用结算办法:每年结算一次,每月号把上月要收的所有费用传给甲方。甲方核对无异议后,每月日前把款打到乙方公司帐上,每月日后乙方未及时付款,甲方可对乙方停止出货。
7、货物验收,负责保管好乙方的货物,保证数量完整(正常损耗除外)。
8、甲方仓库提供一切过磅进出的过磅单据,免过磅费用。(包括铲车费和堆高费等)。
9、违约责任:甲方在合同期末满终止所订立的合同,要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之外,还要按本公司的注册资金的赔偿给公司。
A、甲方的责任:
1、甲方必须对入库产品认真验收,并出具正式入库单证,传真至乙方。
2、甲方不得擅自放货给任何单位和个人或转移乙方的货物到其他未经乙方同意的存储场所,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在使用运输工具装运时须注意存放货物安全,由甲方运输工具撞坏或由甲方操作不合理而产生的货物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货物负妥善保管的责任,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坏、水湿的,甲方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5、由甲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按期发货,赔偿存货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6、甲方有责任每月月底进行定期盘点,将盘点报表传真至乙方。
B、乙方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乙方需要入库的产品,乙方需提前5-7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提前安排接收工作。
如违约合同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对方货物价值的市场价格(比如:甲方违反,损失部分甲方需按乙方货物市场销售售价全部赔偿给乙方。
本协议自年月日生效,有效期1年。传真件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账号:
签定日期:签定日期:
物流仓储合同2合同编号: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仓库租赁、仓储物流配送、物品保管、物流装卸、发往全国各地行政区域,物流配送业务及装卸业务、提送业务运输服务和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仓储物流、物品保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储运、配送、理货、分流、装箱、分拣、打签(贴示)、发货、在途服务跟踪、到站等一切事物。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需求,计划提供仓库面积提供货物保管发运。
第二条:服务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如合同到期,乙方和甲方将重新签订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以新合同为准。
第三条:仓储物流服务业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产品物流仓储、配送、发往到全国各个地区。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仓库为乙方享有合法使用权的仓库。
第四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量、包装
1.货物名称:。
2.规格:。
3.数量:。
4.重量:。
5.货物包装:。
第五条:履行地点及要求
1、仓库地址:。
2、乙方提供使用面积为㎡的仓库租赁给甲方。费用按每年元人民币计算,水电费全免。
租赁付费方式:。起租时间年月
日截止日期年月日。
3、乙方的仓库应符合储运条件、防雨、防尘、防洪、防潮、具备消防照明等设施条件。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足够仓储供面积。甲方在储运期内货物进库数量、货物出库数量、货物各种品相、规格、数量。每月报表、每月盘点、每周清点、每日做好台账。做到货与账相符。
5、乙方负责仓库内外的安全、防火、保卫工作。
6、乙方应全力保证甲方货品的安全、完好,若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货品损坏、丢失。由乙方按照甲方经济折扣价赔偿甲方。对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破损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雷击、战争等)所造成货品丢失、损坏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尽善意第三方的责任。调拨至乙方仓库的货物,因货物性质、货物包装、等从外观可辨别的不符合正常验收约定或超过有效期等乙方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验收入库,因此造成货物编制破损,一方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7、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存库信息预期产品。乙方需配合甲方每月在库进行盘点,乙方应履行报表责任,《库存产品出入库汇总日报表》《配送跟踪表》,为减少和消灭呆滞货物要求在日报表上注明货物的生产日期,报表须发给甲方负责人。
8、货物入库验收信息反馈。货物到仓储站由乙方与送货方核实到货数量,发现有不一致现象即时报甲方处理。乙方应派人到现场验收货物,核实物品名称数量是否相符,与送货人员办理货物交 ……此处隐藏25110个字……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仓位、存储面积及期限
1.乙方租赁甲方位于积平米,作为荣事达家电产品存储仓库。
2.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合同到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第二条租金标准和结算方式
1.仓库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日·月)元,共计月租金为
2.结算方式:租金每结算一次。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具的租金结算发票后,30天内付款。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符合普通通用仓库条件的库房,并负责提供仓库安全保卫工作。
2.甲方保证提供的仓库及消防设施符合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确保仓库的正常安全作业。
3.甲方负责提供的仓库现有设施、照明设备,并负责仓库设施的正常维修,方便合理使用。
4.甲方为乙方提供220V电源和长途电话一部,为保证乙方微机系统正常使用,(专用电话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需提供叉车、托盘设备为乙方进行产品装卸作业,并负责对设备维修及保养,以确保乙方的正常使用。
6.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仓库内乙方的产品作为甲方债务或其他纠纷抵押用途。违者无效并据实赔偿。
7.甲方负责仓库设施的投保。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严禁在租用的仓库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的危险品,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消防法规和甲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增设用电设备。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等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配合整改。否则甲方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仓库,仅供乙方仓储管理使用,不得转作他人使用,不得用作抵押和非法活动。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仓库用途和对仓库进行改造。
5.库内货物及物品由乙方自行投保。
第五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并部分或者立即免除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六条终止合同
合同到期不续签或其他原因中途要终止合同,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对方不得拒绝。
第七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订地诉讼。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先由甲方签字盖章后,乙方经公司总部在合肥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其他补充条款: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账号:
签定日期:签定日期:
物流仓储合同15第一:承运方和托运方的个人信息
第二: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等情况
第三:包装要求
第四:货物运输的时间地点
第五:运输费用
第六:货物装卸责任及费用
第七:托运方、承运方和收货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双方的违约责任
第九:意外不可抗力的规定
第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合同本身相关事宜
托运方: 承运方: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最新物流仓储运输合同
第一条 领货凭证
领货时凭托运人提货单(或提货单复印件)加之指定提货人身份证并签字。如收货人是企业公司,还应出示单位提货证明,提货时须当面验收货物,事后货物出现短损,承运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提货期限
货物到达目的公司后,承运方电话告知收货方提货。收货方必须在三日内提取,如货物存放超过七日未提,每超过一日将收取货物运费的5%作仓储费;超过30天无人认领按无主处理,介此承运方有权将货物拍卖抵扣仓储费。
第四条 保价运输
保价运输费:按保价额的 ‰ 向托运方收取。
托运人可自愿向承运人进行保价运输,如同一批托运的货物价值不同,托运人应对此批货物进行分别保价(运单上另行注明),否则视为平均保价,保价货物遭受损失时,承运人按照托运人的保价额折合实际造成的损失向托运人赔偿。如低于货物实际价值保价或高于货物实际价值保价,如出现意外承运人不予承担这部分经济损失,如不保价遇有丢失、货物受损、被盗、被抢、雨淋、火灾、交通肇事损坏货物和承运人被诈骗造成收货人整件提货不着,承运人最多赔偿托人该批货物实际短缺部分运费的二倍。
第五条 保价期限
自托运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之日起至提货期限内有效。托运人应在货物起运之前支付保价费,如只在运单上注明保价金额或声明价值无效视同未保价。最新物流仓储运输合同
第六条 责任划分
货单上所记载的货物名称、数量和价值是托运人提供的,托运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运人在接收货物时只按件数接收并未检查和清点每件货物内装数量是否有短损,所以承运人不承担内装货物数量和货物是否完好的经济责任。如需确认请在发货时双方当面开箱验收,并在运单上注明。
第七条 查禁或扣留
运输途中如遇检查部门(公安、工商、税务、海关)对货物有异议被扣留或罚款均由托运人负责处理,并提供有关有效证件,并承担由此给承运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违法责任
托运人不准假报货名,不准托运国家禁运物品,不准夹带危险品,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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