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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优化林业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工作总结

时间:2024-07-04 08:17:22
林业局优化林业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工作总结[本文共891字]

    林业局注重优化林业经济发展法治环境,打造便民兴林的“绿色通道”,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树立窗口形象,热情为民服务。

今年春节收假之后的第一次全体机关干部大会上,林业局就重申了“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纪律,指出全局干部职工都是林业局形象的“窗口”,对外来办事人员要有一张笑脸、一颗热心、一份真情,该办的事情立即办,不该办的耐心合理解释,切实做到“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从前三个季度情况看,各部门各科室都做得比较好,以全局今年的工作来看,各部门及局办共接待来访群众27起,群众来访电话33起,没有发生一起对工作人员态度不满的事例。局办事大厅(9月撤并到县政务中心)为创建“透明工程”,将各类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公布上墙,接受社会监督。为创建“便民工程”办证人员不但上班时间不离岗,而且节假日轮流值班,随叫随到,有时晚上加班。林政科、森林公安局、局办、林木管护纠察大队等行政执法科室耐心细致的接受上访群众,解答群众的问询及呼声,以最大的热情,尽最大的努力为涉林企业提供宽松的经营环境,其他科室工作人员,在服务方面也是热情、热心、尽职尽责。

二、强化公正执法,扭转不正之风。

为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我们一方面建章立制,建立了“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举报投诉制度”、“涉企行政执法回访制度”、“涉企服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公示制度”以及“行政执法回访制度”等。在对企业进行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事先公开检查范围、检查项目、执法程序、执法依据、检查人员姓名、举报电话,若有索贿受贿、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或企业投诉严格责任追究。另一方面严格加强监督。林业局制定了“行政监督管理规定”,主要监督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依法正确行使职权,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维护林业经济秩序和林区社会稳定。

三、下步打算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优化经济环境,规范和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有计划的安排调查组深入到全县各乡镇及涉林企业调查执法人员依法行政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改正。二是在全局系统开展创建“文明窗口”活动,以点带面促进林业部门全面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三是对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行为进行清理整顿,切实维护涉林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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